從「勸阻」到限制出境,中國如何重新定義出入境自由?
中國公布新出入境管理規定引起廣泛討論,當中包括邊境人員「必要時可勸阻」公民前往高風險國家和地區,在海外「危害國安」的公民回國後會被禁止出境,科研技術人員亦被納入出境限制。
將於9月15日實施的新規定授權邊境人員「必要時可勸阻」公民前往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此外,在海外「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公民回國後會被禁止出境,科研技術人員亦被納入管控。移民中介在新規定下也被加強監管。
學者向BBC中文指出,新規配合近年中國「國安考量」治理大方向,人口流動與科技貿易、數據等領域一樣,納入國安法律框架,成為政府「可運用的法律工具」。新規適用於所有中國公民,也適用於所有在中國生活工作,或計劃前往中國的外國人。
中共官方《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控西方媒體「熱衷於對規定進行惡意解讀」,並稱「閉關鎖國」之說是「無稽之談」。
這篇8月4日的社評稱:「當今世界,地緣政治沖突此起彼伏,跨國犯罪、電信詐騙、非法移民等問題交織疊加,技術安全、產業安全風險日益凸顯⋯⋯此次出台《規定》,正是在中國全面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背景下,針對出境入境管理中出現的新挑戰新問題作出的及時回應。」
在7月31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共有19條條文,將於9月15日實施。當中引發民眾焦慮的一條,是賦予邊防人員「勸阻」出境的權力。
根據規定,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等「移民管理機構」在審批公民申請出入境證件以及邊防檢查時,應提醒公民避免前往最高風險的國家或地區,「必要時勸阻」其出境。
另為核實出入境者身份及申請原因,移民局等機關人員亦有權要求其「出示、提供有關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信息」。如認為其提供虛假資料,則有權不予以證件或不准其出入境。
從中國領事服務網紀錄可見,自去年11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發表「台灣有事」論後,中國外交部已先後在當月、12月、今年1月和3月發文,「提醒」中國公民「避免前往日本」。
去年《紐約時報》報導稱,一些地區除了公務員外,部分公立學校教師、醫生、銀行和國有企業員工都被要求上交護照。此次新規公佈之際,也有社交媒體帖文描述「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如何被阻止在網上辦理普通護照。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執行主任湯姆·克羅格教授(Prof Tom Kellogg)向BBC中文指出,條文很可能被當局用來阻止民眾前往「一些因政治或經濟原因而成為中國政府針對的國家」。
他同以日本為例,表示2023年日本啟動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處理水排海後,中國曾對日本水產實施禁運措施。「當時有些人擔心,這些限制措施帶有政治動機,而非真正基於公共衛生考量。」
但在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時,中國卻遲遲未呼籲公民撤離烏克蘭。克羅格說,新規的第一條雖提到「保障出境入境人員的合法權益」,但他認為現實並沒有真正的執行機制。
目前,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僅列出六種不准公民出境的情況:持無效證件者、刑事案件被告、有未結案的民事案件且法院決定不准出境者、危害國安者等。
新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訂明,「中國公民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回國後六個月至三年內不准出境;該決定由省級政府作出。
他表示,在中國維權人士、律師以及自由派知識分子曾告之,他們在獲發護照及出境前,須向負責監察他們的政府官員承諾,「在海外不會批評中國共產黨,也不會與『敏感人士』會面」。BBC無法獨立核查此說法。
克羅格指出,新規實施後,未來任何人在海外批評政府——即使那些本身「不在政府的關注範圍內」的人,要禁止其出境,都將變得有法可依。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教授高樹超(Prof Henry Gao)亦向BBC中文指出,政治異見人士會是首當其衝受影響的對象,但他提醒,由於「國家安全利益」等定義寬泛,加上執行權下放至省級政府,規定未來可能適用於更廣泛的人群。
新規指,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進出口管理、可能危害國家產業或技術安全者,可被限制出境;被列入反制清單、不可靠實體清單等的外國人亦不准入境。
今年3月,中國AI新創公司Manus擬將以25億美元出售予Facebook母公司Meta,觸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查交易,公司的執行長肖弘、首席科學家季逸超亦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約談。二人被告知審查期間不得離境。
2025年10月1日,中國方推行面向海外科研人才的「K字簽證」,如今新規卻限制國內相關人士出境。不過高樹超指出,從政府角度而言,兩項政策反有「互補作用」:「一方面吸引全球人才,另一方面加強對本國戰略性人才流動的控制。」
「至於這種組合是否能成功,則是另一回事。」高樹超說,如果高技術人才認為自己未來的流動自由受限,最終反而可能削弱中國吸引及留住人才的能力。
新規訂明,所有收費提供出入境政策諮詢、證件代辦和手續辦理的機構及人員,必須向移民管理機構全面備案;境外企業和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提供出入境服務。
《人民日報》刊登「司法部、公安部、國家移民局負責人」對新規定的問答,稱中國於2018年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准入許可」後,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快速增長,「出現了機構底數不清、部分機構違法違規辦理業務、損害出境入境人員合法權益等問題,影響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危害國家出境入境管理秩序」,因此須增加相關規定。
有主打中國客戶群的加拿大移民中介公司職員向BBC中文表示,理解新規的邏輯是整頓中介亂象,但認為新規並未深入了解行業的專業度便一刀切,「海外有自己的移民(中介)監管協會,一旦觸犯法規懲罰比國內更嚴格」。
雖然新規未有訂明中介須向政府通報客戶資料,但高樹超說,當監管越趨嚴格,中介未來可能變得更加審慎,把「合規」放在客戶利益之上。
曾被中國以間諜罪驅逐出境的前香港城市大學美籍華裔教員李少民撰文評論說:「毛時代誰能出國?當然是組織最信任的人。能出國本身就是一種特權。今天倒過來了:越是自己人,越不能讓你隨便走。」
目前擔任美國弗吉尼亞州歐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國際商業教授的李少民在社交平台X上寫道:「這說明了甚麼麼?不信任。不僅不信任老百姓,甚至更不信任自己的幹部,不信任自己提拔的人。」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成協中解釋,近年海外安全風險高度疊加,新規完善了出入境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從被動保護轉型至「積極風險防範」。
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涉外安保學院副院長郭永良則表示,新規定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透過「出境前、出境中、出境後」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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